铜川市作协撤销了?没撤销,变更为体制内单位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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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称要撤销铜川市作协社会组织
6月27日,铜川市民政局官网发布《铜川市民政局关于撤销社会组织注册登记的公告》。
公告中说:根据国务院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》第三十二条和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,铜川市作家协会已变更为人民团体,经机构业务主管部门申请,现予以撤销其社会组织注册登记。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自撤销之日起, 登记证书、公章、财务章等一律作废,并在30日内缴回市民政局。同时,不得再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,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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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友:作协怎么撤销了?
消息发出后引发广泛热议,大家纷纷猜测,作协怎么还能撤销,撤销后铜川作协还有吗?
网友“小小”:一般人看来,作协应该是个正规单位,怎么还能撤销呢?铜川市作协是社会组织,那就是民间自发组织的,这和正规单位又不一样。
网友“雪花飞舞”:铜川市作协撤销之后,还有这个单位吗?铜川市的文学工作者还有一起探讨文学作品的根据地吗?
网友“阿菲”:通知说铜川市作协变更为“人民团体”了,不再是社会组织了,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有啥区别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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铜川市作协还在
只是变更为人民团体
百理君注意到,网友的热议里,不少人认为“撤销”就是没有了,那么事实到底是怎样的?
6月29日,百理君联系到铜川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,工作人员表示:“铜川市作协社会组织撤销不等于没有了,而是性质变更了,之前铜川市作协是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,由民政部门主管;现在铜川市作协的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,撤销这个社会组织,因为铜川市作协变更为人民团体了。我们是严格按照流程,经过业务主管部门申请,走了正规的撤销流程,才宣布予以撤销的。”
这位工作人员表示,之前铜川市作协是社会组织时,属于民政部门主管;变更为人民团体之后,就不属于民政部门主管了,有了新的主管部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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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委领导下的体制内单位
6月29日,百理君联系到铜川市作协工作人员王女士,谈及此事,王女士给百理君发来了一份关于此事的声明。
声明称,2018年9月,中共铜川市委办公室印发《铜川市文联深化改革方案》《铜川市作协深化改革方案》,明确市、区县作协地方党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性质,要求健全完善组织机构设置。
2019年3月,中共铜川市委办公室印发通知同意设立铜川市作家协会,明确其为市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,与铜川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一个机构、两块牌子。
相关媒体发布的《铜川市民政局关于撤销社会组织注册登记的公告》中予以撤销注册登记的“铜川市作家协会”为机构改革前铜川市文学爱好者自愿组成的社会组织。
铜川市作家协会办公地点: 铜川市新区铜川政务5楼511办公室
联系电话:0919-3283324
铜川市作家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为“铜川作家”
欢迎广大文学工作者、文学爱好者积极关注、踊跃投稿
王女士说:“以前铜川市作协是广大文学爱好者自发成立的社会组织,没有固定工作场所,没有固定工作人员,没有经费,2019年机构改革之后,变更为人民团体,就成为了体制内的在编单位,也有了固定的工作场所,工作人员,有了经费,更利于工作的开展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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了解一下社会组织和人民团体的区别
那么,社会组织和人民团体的区别是什么呢?
百理君从陕西省民政厅了解到,通常所说的社会组织,是对社会团体、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的总称。社会组织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,主管部门是民政部门。根据相关规定,社会组织被取缔的原因主要是未经登记,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,以及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继续以社会组织的名义进行活动的,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,其中还包括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社会团体筹备活动。
而人民团体则是由党委或政府部门主管,比如团委、妇联、残联等,这些部门都是在编的,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体制内单位。
编辑:五月的光